无棣县城乡居民喜迎“免费医疗”

 行业动态     |      2013-01-22 10:16
  山东省无棣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以人为本、真情为民、民生至上”的执政理念,坚持办实事、解民忧、惠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深化医改这一中心任务,积极推行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费用“全报销”,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城乡居民尤其是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合(保)、就近就医,合理利用及分配医疗卫生资源,满足参合(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维护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权益,真正让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报销”工作将从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试运行,2013年再对相关标准、政策进行测算,调整后执行。主要内容是:参合(保)城乡居民在全县9处乡镇卫生院和2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缴纳200元的起付线后,基本医疗费用全部报销。主要措施是:“一调双控”。“一调”是调整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起付线、报销比例。新农村合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由现行的150元、80%分别调整为200元、10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由现行的500元、70%分别调整为200元、100%。“双控”就是既控制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总体费用和单病种费用,又控制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推行“全报销”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将积极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做好这项工作,无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赴湖南省桑植县、陕西省神木县进行了学习考察,对全县医保制度运行、卫生院管理和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和反复的分析论证,制定了《实施意见》,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了主题研究。“全报销”工作在山东省尚属首创,是一项新生事物,是无棣县医药卫生工作的一场深刻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